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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銷戰爭22法則

艾.里斯、傑克.屈特

時長47 分鐘
重點8 重點
評分4.4 評分

內容重點

發現那些能決定你事業成敗的行銷不變法則。學會善用這些法則,並避免代價高昂的錯誤。

您將學到

學習1. 是什麼讓行銷發揮作用?
學習2. 你要如何讓這些行銷法則為你所用?
學習3. 行銷中有哪些大忌?
學習4. 要如何讓你的產品脫穎而出?
學習5. 為什麼你在市場中的位置很重要?
學習6. 要如何運用行銷法則擊敗競爭對手?

重點

01戰場不在貨架,在顧客腦中!

我們常常會有個迷思,覺得只要我的產品最好、功能最強、CP值最高,就一定能大賣特賣,對吧?如果真是這樣,那世界上就不會有這麼多倒閉的好公司了。Al Ries 跟 Jack Trout 這兩位行銷大師,開宗明義就給我們一記當頭棒喝:行銷的戰爭,從來就不是一場關於「產品」的戰爭,而是一場關於「認知」的戰爭。真正的戰場,不在超市的貨架上,也不在電商的頁面裡,而是在消費者的腦袋瓜裡。 這聽起來很玄,對吧?但你想想看,為什麼講到電動車,你第一個想到的是特斯拉?講到方便快速的午餐,你可能會想到巷口的7-ELEVEN?難道市面上沒有比他們更好的電動車、更便宜的便當嗎?肯定有啊!但那又如何?特斯拉已經在你的腦中,跟「電動車先驅」這個詞牢牢綁在一起了。這就是「領先者法則」(The Law of Leadership)。當第一個,永遠比當一個「更好」的,來得有力量。 書裡舉了個經典例子,第一個獨自飛越大西洋的飛行員是誰?大部分人都知道是林白。那第二個是誰?呃…誰在乎呢?這就是現實。第一個進入消費者心中的品牌,就像初戀一樣,總是有個特殊的位置。可口可樂、全錄影印機、Google搜尋引擎,它們都不是因為技術上永遠保持最好才稱霸市場,而是因為它們是「第一個」。它們定義了那個品類,後來的競爭者,不管產品做得多棒,都只能被當成是「另一個可樂」、「另一台影印機」、「另一個搜尋引擎」。 這就帶出了第二個重點,也就是「心智法則」(The Law of the Mind)。與其想辦法第一個衝進市場,不如想辦法第一個衝進消費者的「心裡」。很多時候,市場上的第一名,不見得是產品技術上的第一名,而是最早在大家心中掛上號碼牌的那個。就像台灣的Uber,它不是第一個叫車服務,但它是第一個在大家心中建立起「用App叫車」這個概念的品牌。後來出現的各種車隊,即便可能服務更好、更在地化,但在多數人心中,Uber就約等於這個服務的代名詞。 這背後更深層的原因,就是「認知法則」(The Law of Perception)在作用。對消費者來說,世界上沒有客觀的真相,只有主觀的認知。你的產品好不好,不是由你公司的研發部門決定的,而是由消費者大腦裡的那個小劇場決定的。他說你好,你就是好;他說你貴,你跳樓大拍賣他都覺得有詐。行銷要處理的,就是這個「認知」,而不是產品本身的事實。 想想看日本車跟美國車的例子。在多數台灣人的認知裡,日本車就是「省油、耐用、好保養」,而美國車呢?可能是「耗油、夠力、但小毛病多」。這個認知一旦形成,就算美國車廠今天推出一款比Toyota還省油的車,要扭轉大家的印象,也得花上九牛二虎之力。因為行銷戰爭打的不是規格表,而是消費者心中根深蒂固的刻板印象。大家買的不是產品,而是「他們所認知的那個產品」。 所以,這給我們的第一個啟示是什麼?別再埋頭做產品了!你花了一百萬去改良一個小功能,結果消費者根本不在乎,也感覺不出來,那這一百萬就等於丟到水裡。你應該把更多的時間、精力跟資源,花在研究「消費者是怎麼想的?」、「在他們心中,我的品牌代表什麼?」、「我要如何在他們腦中,佔據一個獨特又有力的位置?」。這才是行銷的起點。忘掉貨架上的廝殺吧,那只是結果。真正的勝負,在消費者選擇踏入店家之前,在他們打開購物App之前,就已經在他腦中決定了。我們接下來要聊的,就是當你沒辦法當第一的時候,該怎麼辦?難道就注定失敗嗎?當然不是,這套心法最有趣的地方,就是教你如何另闢蹊徑,在看似絕望的戰局中,找到屬於自己的王國。

02找不到第一?那就創造唯一!

上一章我們聊到,在消費者心中當「第一」,幾乎就是贏了一半。但現實很骨感,對吧?大多數時候,我們都不是市場上的第一名。不管是創業、做專案,還是經營個人品牌,那個「第一」的寶座早就被別人佔得死死的。那怎麼辦?難道就只能跟在別人屁股後面,撿些殘羹剩飯嗎?這本書最強大的地方就在這裡,它告訴我們:如果你沒辦法在既有的戰場上當第一,那就自己創造一個新戰場,然後在新戰場上當第一!這就是所謂的「品類法則」(The Law of the Category)。 這招真的太聰明了!與其在可樂市場跟可口可樂、百事可樂拚個你死我活,不如開創一個「能量飲料」的新品類。紅牛(Red Bull)就是這麼做的,它沒有說自己是「更好喝的可樂」,而是直接創造了一個全新的需求場景:「需要翅膀的時候」。當你熬夜、開長途車、精神不濟時,你不會去想可樂,你會想到紅牛。它在這個自己定義的「能量飲料」品類裡,就是當之無愧的第一。 台灣的例子也很多。想想看Gogoro剛出來的時候,台灣的機車市場早就被光陽、三陽、山葉這幾大巨頭瓜分殆盡。如果Gogoro當時主打的是「一台跑得更快的燃油機車」,你覺得它有機會嗎?大概很難。但它非常聰明,它不跟你玩舊遊戲,它直接開了一個新牌桌,叫做「智慧電動機車」。它賣的不是交通工具,而是一種新的生活方式,一種對環保的態度,一種科技的酷炫感。在這個全新的品類裡,它就是老大,是規則的制定者。所有後來者,都只能被稱為「類Gogoro」的產品。 這就是品類法則的威力。你不需要比對手「更好」,你只需要跟對手「不同」。而這個「不同」,最好是能夠開創一個全新的領域。就像Amelia Earhart,她不是第一個飛越大西洋的飛行員,但她是第一個「女性」飛行員。她創造了一個新品類,所以在歷史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。 要怎麼創造一個有效的品類呢?關鍵在於「聚焦法則」(The Law of Focus)。你必須在消費者心中,擁有一個屬於你自己的「詞」。這個詞越簡單、越精準、越獨特越好。當大家一想到這個詞,就立刻想到你。 想想看,講到「安全」,你會想到哪個汽車品牌?沒錯,就是Volvo。Volvo數十年來,把所有的行銷資源,都投注在強化「安全」這個概念上。他們的車可能不是最快的,不是最省油的,也不是最漂亮的,但只要你是一個極度重視家庭安全的買家,Volvo就會是你的首選。他們犧牲了其他所有可能的優點,只為了在「安全」這個詞上,做到無人能敵。這就是聚焦。 反觀很多失敗的品牌,就是因為太貪心,什麼都想要。他們希望自己的品牌代表著「高品質、低價格、服務好、又時尚」。結果呢?在消費者心中,它什麼都不是。因為人的大腦是懶惰的,它沒辦法記住這麼複雜的資訊。你必須給它一個簡單的掛鉤,讓它能輕易地把你的品牌掛在心智的牆上。 台灣的電商大戰就是個好例子。PChome 24h購物,它擁有的詞是什麼?就是「快」。那個「24小時到貨」的承諾,在早期電商市場幾乎是神一般的存在,深深烙印在消費者腦中。就算後來momo或其他平台也推出快速到貨,但在許多人的第一印象裡,PChome就等於快。而momo呢?它可能更聚焦在「美妝」、「時尚」、「折扣多」這些詞上,吸引了不同的客群。它們各自聚焦,在消費者心中佔據了不同的山頭。 一旦你擁有了一個詞,你就得用盡全力去捍衛它,這就是「排他法則」(The Law of Exclusivity)。你不能指望競爭對手的詞,你也想擁有。就像你不能說:「我們是跟Volvo一樣安全的車」,這只會加深大家對Volvo的印象,而不是對你的。行銷不是請客吃飯,戰場上容不下溫良恭儉讓。你必須清楚地告訴市場,這個詞,是我的,誰也搶不走。 那如果你是市場上的第二名,甚至是第三名,又該怎麼辦呢?書中給了一個非常實用的建議:「對立法則」(The Law of the Opposite)。既然打不贏老大,那就成為老大的「反面」。老大代表什麼,你就代表它的相反。 最經典的案例就是租車公司Avis。當時的租車市場,Hertz是遙遙領先的第一名。Avis怎麼打都打不贏,非常痛苦。直到他們打出了一句傳奇的廣告詞:「我們是第二名,所以我們更努力。」(We're number two, so we try harder.)這招太高明了!它首先誠實地承認了自己的市場地位(這在後面章節會提到,是一種非常強大的策略),然後巧妙地暗示:老大因為是老大,所以可能服務就沒那麼周到,而我們是挑戰者,所以會拿出120分的精神來服務你。這一招,讓Avis的業績在短時間內大幅成長。它沒有去攻擊Hertz的車不好,而是把自己定位成「非Hertz」的另一個選擇。 在台灣,速食店的戰場也是如此。麥當勞作為第一品牌,它代表的是「標準化」、「快速」、「全球一致」。那漢堡王呢?它就主打「火烤」、「客製化」(我選我味),把自己塑造成更懂肉、更有個性的選擇。它沒有去說麥當勞不好,而是強調自己跟麥當勞的不同之處,吸引那些不想吃制式漢堡的客群。 所以,這一章的核心觀念就是「差異化」。但不是那種自嗨的差異化,而是要在消費者心中,建立起一個清晰、獨特、而且最好是全新的位置。不要再妄想做一台「更好的Gogoro」,而是去思考,有沒有可能創造一個「最適合長途旅行的電動機車」或者「最輕便的女性專用電動機車」的新品類。不要再想著開一家「比星巴克更好喝的咖啡店」,而是去思考,能不能開一家「最適合自由工作者辦公的咖啡店」,或者「專門提供手沖單品豆的咖啡店」。找到你的詞,創造你的品類,然後大聲地告訴全世界:在這個王國裡,我就是唯一的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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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摘要正在應用程式中等您

03. 你的品牌在第幾層階梯?

04. 放大絕之前,先學會割捨

05. 誠實豆沙包?行銷的逆向操作

06. 成功是毒藥?成長的隱形陷阱

07. 結語

關於 艾.里斯、傑克.屈特

艾.里斯(Al Ries)與傑克.屈特(Jack Trout)是全球知名的行銷策略家、顧問與暢銷作家,對現代行銷與「定位」理論的發展具有深遠影響。里斯為行銷顧問公司 Ries & Ries 共同創辦人,長期協助企業建立清晰而具競爭力的品牌策略。屈特於 2017 年辭世,生前創立 Trout & Partners,並以其對市場競爭與品牌定位的犀利洞察廣受企業界與學界推崇。兩人合著多部行銷經典著作,被譽為影響一整代行銷人思維的重要思想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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