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傑佛瑞·達默的神殿
布萊恩・馬斯特斯
內容重點
深入探索惡名昭彰的連環殺手傑佛瑞·達默那令人不寒而慄又複雜的內心世界,本書將揭開他的生活、罪行,以及驅使他犯下這些可怕行為的心理因素。
您將學到
重點
01一個男孩與骨頭的秘密
欸,我們聊到連環殺手,腦中浮現的通常是什麼畫面?是不是一個眼神陰沉、從小就虐待小動物、一看就不是什麼好東西的陰險角色?就像電影裡演的那樣,臉上就寫著「我是壞人」。但傑佛瑞·達默的故事,最讓人背脊發涼的地方,可能就是他一開始,看起來就只是個……普通到不行的鄰家男孩。一個安靜、害羞、甚至有點可愛的金髮小男生。 翻開達默人生的第一頁,你會看到一個典型的美國中產家庭。有份體面工作的爸爸、全職照顧家庭的媽媽、一棟在郊區的大房子,還有個弟弟。這劇本,聽起來是不是超陽光、超正常?他爸爸萊諾·達默是個化學家,一個信奉科學、講求邏輯的男人。他對大自然的奧秘充滿熱情,也試著把這份熱情傳遞給大兒子。他會帶著小傑佛瑞在林子裡散步,教他認識蝴蝶的品種、解釋螢火蟲為什麼會發光。聽起來,這父子情還挺溫馨的嘛。 但陽光底下,總有陰影。這個看似完美的家庭,內部早就充滿了裂痕。達默的媽媽喬伊絲是個情緒非常不穩定、極度需要關注的女人。她跟丈夫的關係緊張,家裡三天兩頭就是激烈的爭吵。你可以想像那個畫面嗎?一個小男孩,每天活在父母隨時會引爆的戰場上,他能怎麼辦?他只能學會把自己縮起來,變得越來越安靜,越來越沒有存在感。他就像家裡的一件隱形傢俱,大人們吵得天翻地覆,沒人注意到角落裡那個眼神空洞的孩子。 就在這段時間,一件看似無關緊要的小事,卻意外地為達默內心的惡魔打開了一扇小小的門。他爸,那個化學家,教了他一個「好玩」的技巧:如何用化學藥劑把動物屍體的肉腐蝕掉,只留下潔白的骨頭。對萊諾來說,這只是個科學實驗,是探索自然奧秘的一種方式。但對小傑佛瑞來說,這件事的意義完全不同。 他開始對路邊被車撞死的動物屍體產生了莫名的迷戀。松鼠、小鳥、浣熊……這些在別人眼裡應該避之唯恐不及的東西,卻成了他的寶藏。他會偷偷把這些屍體撿回家,躲在自家院子的小木屋裡,用爸爸教的方法,小心翼翼地處理牠們,把一副副小小的骨架清理出來。這個過程,給了他一種前所未有的掌控感。 你想想看,在他那個充滿失控爭吵的家裡,沒有一件事是他能控制的。但在這個秘密的小木屋裡,他就是國王。這些小動物不會反抗、不會尖叫、更不會離開他。他可以決定牠們的樣子,可以一遍又一遍地拆解、重組牠們的骨骼。在這個過程中,他內心那份因為被忽視而產生的焦慮與不安,彷彿找到了唯一的出口。這不只是好奇心,這是一種權力的展演,一種對生命的絕對控制。他第一次感覺到,自己是「存在的」,是有力量的。 這份對骨頭的迷戀,隨著年齡增長,變得越來越詭異。他不再滿足於小動物,開始幻想更進一步的「收藏」。他著迷於人體的內部結構,但這份著迷的背後,藏著一個更深層、更黑暗的渴望:他想知道,人到底是怎麼「運作」的?如果他能徹底了解一個人的內部,是不是就等於完全擁有、完全控制了這個人? 這種想法聽起來已經很驚悚了對吧?但更可怕的是,這一切都發生在他那張害羞、內向、看似無害的臉孔底下。在學校,他不是風雲人物,也不是被霸凌的對象,他就是那種你可能當了三年同學,畢業後也想不起來他叫什麼名字的人。他努力想融入,但社交對他來說,就像解一道解不開的數學題。他看著同學們成群結隊地聊天、開玩笑,他完全不懂該怎麼加入。那種感覺,就像大家都在看一部你聽不到聲音的電影,所有人都笑得前仰後合,只有你一個人,被隔絕在無聲的玻璃罩裡。這份孤獨,像藤蔓一樣,越纏越緊,幾乎讓他窒息。 所以,當我們回頭看達默的童年,我們看到的不是一個天生的惡魔。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在家庭失能的環境中,極度渴望被愛與關注,卻又極度害怕與人連結的孩子。他找不到正常的方式來排解孤獨、建立關係,於是,他轉向了一個最恐怖、最扭曲的方式透過「擁有」對方的身體,來永遠留住對方。那間藏著動物骨頭的小木屋,就是他神殿的雛形,一個用死亡與控制來對抗孤獨的恐怖聖所。這一切,都從一個看起來再也普通不過的男孩,和一堆被他視為珍寶的骨頭開始。
02酒精與鮮血的成年禮
青春期,對很多人來說,是荷爾蒙大爆發的混亂時期,是初戀的酸甜、是自我認同的迷惘,是跟朋友鬼混、跟父母吵架的叛逆歲月。但對傑佛瑞·達默來說,這段時間卻像是為他內心的惡魔打開了第一道閘門。而打開這道閘門的鑰匙,有兩把:一把是酒精,另一把,則是鮮血。 升上高中後,達默那種與世界格格不入的孤獨感,不但沒有減輕,反而被放大了。他看著身邊的同學開始約會、參加派對,而他,依舊是那個縮在角落的透明人。就在這個時候,他發現了一個「好東西」酒精。酒精對他來說,不只是飲料,而是一種神奇的藥水。只要喝下足夠的量,那種令人坐立難安的社交焦慮、那份無時無刻不存在的孤獨感,似乎就能暫時被麻痺。 他開始在上學前喝酒,把伏特加裝在可樂瓶裡,帶到學校,在課堂上偷偷地喝。很快地,他成了學校裡人盡皆知的怪咖酒鬼。他會在走廊上做出一些譁眾取寵的怪異舉動,模仿癲癇發作,或是發出奇怪的聲音,同學們覺得他很好笑,給他取了個外號叫「達默教」。他們會起鬨讓他表演,甚至還集資讓他跟副總統候選人合照。達默享受著這種短暫的、即使是扭曲的關注。對他來說,被當成小丑,也比被當成空氣好。 但這種靠酒精和搞怪換來的關注,終究是空虛的。夜深人靜,酒精退去後,那份對真實連結的渴望,以及內心深處那些越來越黑暗的性幻想,又會變本加厲地席捲而來。他的幻想變得越來越具體,他渴望的不再只是「擁有」一個人的骨頭,而是擁有一個活生生的、完全順從他的伴侶。一個永遠不會離開他、永遠屬於他的「人」。 就在他高中畢業那年夏天,1978年6月18日,他的人生,也是許多無辜者的人生,迎來了那個無法回頭的交叉點。那天,他的父母因為曠日廢時的離婚官司,都離開了家。媽媽帶著弟弟搬走了,爸爸暫時住進了旅館。整棟大房子,第一次完全屬於他一個人。那種自由,就像一劑強效催化劑,讓他內心醞釀已久的瘋狂,徹底浮上了表面。 那天下午,他開著車在家附近漫無目的地閒晃,然後,他看到了一個年輕的搭便車男孩史蒂文·希克斯。希克斯正要去參加一場搖滾音樂節,他年輕、帥氣,充滿活力。達默停下車,用一種他自己都覺得笨拙的方式,邀請希克斯回他家喝幾杯啤酒、聽聽音樂。出乎意料地,希克斯答應了。 你可以想像達默當時的心情嗎?那是一種混雜著興奮、緊張和恐懼的複雜情緒。他夢寐以求的場景,竟然成真了。一個活生生的人,一個他覺得有吸引力的人,就坐在他家裡,跟他聊天。他拚命想留住這個時刻,想留住這個人。他不想讓希克斯離開,永遠都不想。 隨著時間過去,希克斯表示該走了,他還要去音樂節。這句話,就像一個開關,觸動了達默內心最深的恐懼被拋棄的恐懼。他不能讓他走。他絕對不能讓他走。在恐慌驅使下,達默做出了改變他一生的決定。他拿起一個槓鈴,從背後重擊了希克斯的頭部。 一切都發生得很快。前一秒,他們還在聽音樂,下一秒,一個鮮活的生命就在他眼前消失了。沒有掙扎,沒有呼救,就這樣結束了。達默後來回憶說,他當時的感覺,不是罪惡,不是害怕,而是一種奇怪的……平靜。他成功了。他阻止了他離開。 接下來發生的事,只能用「駭人聽聞」來形容。他把希克斯的屍體拖進地下室,進行了慘無人道的肢解。這不是出於憤怒或仇恨,而是出於他那種病態的、想徹底「了解」和「擁有」的慾望。他把屍塊裝進垃圾袋,藏了起來。然後,他像沒事一樣,清理了現場。 幾天後,他爸爸萊諾回家,完全沒有察覺到任何異狀。這個家,這個曾經充滿爭吵的家,現在的地板下,埋藏著一個男孩的屍骨,和他兒子那顆徹底墮入黑暗的心。這個秘密,達默獨自守著。第一次的殺人,對他來說,像是一場血腥的成年禮。他跨過了那條道德的底線,而且他發現,跨過去之後,好像…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。他沒有被抓,沒有受到懲罰,世界依舊照常運轉。 這件事,對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。它像一顆種子,在他心裡種下了一個恐怖的信念:如果他害怕某個人離開他,他是有辦法「解決」這個問題的。他有能力讓一個人永遠地、徹底地屬於他。雖然在殺害希克斯之後,他有將近九年的時間沒有再殺人,但這段時間,並不是因為他悔改了,而是因為他內心的惡魔,正在這第一次的「成功經驗」中,汲取養分,慢慢茁壯,等待下一次破土而出的機會。那場發生在1978年夏天的血案,不只是一個生命的終結,更是一個怪物真正的誕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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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. 軍旅與祖母家的平靜假象
04. 213號公寓的人間煉獄
05. 神殿裡的孤獨國王
06. 最後一夜與審判的迴響
07. 結語
關於 布萊恩・馬斯特斯
布萊恩・馬斯特斯(Brian Masters)是英國作家,以傳記與真實犯罪書寫聞名。他的寫作題材廣泛,從法國文學到惡名昭彰的連環殺手皆有深入探討,其中亦包括傑佛瑞·達默。馬斯特斯同時因撰寫英國連環殺手丹尼斯・尼爾森的權威傳記而廣受肯定,被視為真實犯罪文學領域中極具影響力的作者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