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無可冒犯
布蘭特.漢森
內容重點
發現選擇「不被冒犯」的力量,看看這個單一的改變如何能大大改善你生活中的各個面向。
您將學到
重點
01你是不是也得了「易怒症」?
欸,你先別急著否認喔。我們先來玩個小遊戲,看看以下這些情境,你中了幾個? 情境一:你在尖峰時段開車或騎車,前面那台車突然一個龜速,或者旁邊的摩托車硬是往你前面鑽,你是不是瞬間覺得一股無名火從肚子裡燒上來,嘴裡忍不住飆出幾句「問候語」? 情境二:你在社群媒體上分享了一篇文章或一張照片,結果底下有人留了個讓你不太舒服的言論,可能是酸言酸語,也可能是完全曲解你的意思。你是不是會立刻覺得心頭一緊,花了好幾個小時構思怎麼回嗆,甚至氣到整晚睡不著? 情境三:家庭聚會上,某個長輩又開始「關心」你的感情狀況、工作收入,還順便把你跟「隔壁鄰居的那個誰誰誰」比較一番。你是不是表面上笑笑的,但內心已經翻了無數個白眼,覺得自己的人格被嚴重踐踏? 情境四:你精心規劃了一場旅行,結果旅伴不是嫌東嫌西,就是全程擺著一張臭臉。你是不是覺得自己的心意被辜負,滿腔的熱情被澆了一盆冷水,甚至想當場掉頭回家? 如果以上這些情境,你有任何一個感到「心有戚戚焉」,那麼恭喜你,你跟世界上絕大多數人一樣,都患上了一種不易察覺的文明病——我們姑且稱之為「慣性被冒犯症候群」。 我們好像都預設了一個「世界應該要照我的劇本走」的立場。車子應該要開得順暢、網友應該要跟我想的一樣、長輩應該要懂得閉嘴、朋友應該要懂得感恩。一旦現實脫離了我們的劇本,那種「被冒犯」的感覺就油然而生。我們會覺得:「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?」、「這太不公平了!」、「我的權益受到侵犯了!」 作者布蘭特・漢森(Brant Hansen)在書裡提到一個非常有趣的概念,他說,我們之所以這麼容易被冒犯,很多時候是因為我們高估了自己的重要性,並且誤解了「憤怒」的價值。 我們先來聊聊「高估自己的重要性」這件事。這聽起來有點刺耳,但你靜下心來想一想,是不是真的如此?當我們因為別人的一句話、一個行為而感到憤怒時,背後的潛台詞往往是:「你應該要知道我會不開心,但你還是這麼做了,所以你不在乎我。」我們把自己的情緒感受,當成了別人應該要遵守的最高指導原則。 但殘酷的真相是:地球不是繞著我們轉的。那個在路上亂鑽的騎士,他可能只是趕著去見客戶,腦子裡根本沒有「啊,我這樣會不會冒犯到旁邊這位駕駛」的念頭。在網路上留言的酸民,他可能只是今天過得不順,想找個地方發洩,他甚至連你的頭像都沒看清楚。那些愛比較的長輩,他們可能只是用自己那套老舊的價值觀在表達關心,雖然方式很笨拙。 他們的所有行為,百分之九十九都跟「你」無關。他們只是在處理自己的生活、自己的情緒、自己的價值觀。而我們,卻常常自作多情地把這一切都接收過來,然後加工成對我們自己的「冒犯」,接著再用「憤怒」這種激烈的情緒來回應。這不是很像拿著別人隨手亂丟的垃圾,然後氣沖沖地說:「你為什麼要把垃圾丟在我身上?」其實,我們大可選擇轉身就走,不是嗎? 再來,我們來談談對「憤"怒」的誤解。很多人,特別是在這個強調「勇敢做自己」、「為自己發聲」的時代,會把「憤怒」跟「正義」、「力量」劃上等號。我們認為,生氣代表我在乎,代表我不是一個逆來順受的軟柿子。如果不生氣,不就等於默許這些不公不義的事情發生嗎? 作者舉了一個很棒的例子。他說,很多人會引用耶穌清潔聖殿的故事,說你看,連耶穌都會生氣!所以我們當然也可以生氣。但作者提醒我們,第一,你不是耶穌。第二,耶穌的憤怒是「義怒」,是針對整個體制性的不公義,而不是因為哪個攤販少找了他一塊錢。我們的憤怒,有多少是真正的「義怒」,又有多少只是因為我們自己的面子、我們的期待、我們的便利性受到了挑戰? 當我們感到被冒犯時,我們的身體會進入一種「戰鬥或逃跑」的模式。心跳加速、血壓升高、腎上腺素飆升。這種狀態在遠古時代,當我們需要面對猛獸攻擊時,是非常有用的。但在現代社會,當我們面對的「猛獸」只是一個網路上的陌生人或是一位手腳慢一點的店員時,這種生理反應就顯得小題大作,而且對我們自己的身心造成極大的消耗。 更重要的是,憤怒很少能真正解決問題。你對著前面的龜速車按喇叭,他可能只會開得更慢;你在網路上跟人戰了三百回合,誰也沒能說服誰,只留下滿肚子怨氣;你跟長輩吵了一架,接下來好幾個月家庭氣氛都尷尬無比。憤怒常常像是一種情緒上的「高利貸」,當下感覺很爽,很有力量,但事後要付出的代價卻非常高昂。 所以,這本書的第一個核心觀念,就是要我們先誠實地自我檢視。我們是不是太常把世界的不完美,當成是對我們個人的冒犯?我們是不是太習慣用「憤怒」這個最直接、卻也最沒效率的工具來回應一切?當我們意識到自己可能也得了「易怒症」時,才有可能開始尋找解藥。而這個解藥,恰恰就藏在下一個章節我們要探討的觀念裡:主動放棄我們「生氣的權利」。這聽起來很違反直覺,但它卻是通往內心平靜與自由的唯一道路。
02這份大禮,叫做「放棄生氣的權利」
聽到「放棄生氣的權利」,你腦中第一個閃過的念頭是什麼?「開什麼玩笑?憑什麼?」「難道要我當個被人欺負都不吭聲的濫好人嗎?」「這也太消極、太阿Q了吧!」 別急,我們先把這些直覺性的反抗放在一邊。作者布蘭特・漢森在這裡提出了一個顛覆性的觀點:主動選擇放棄「理直氣壯去生氣」的權利,不是一種懦弱的妥協,而是一份我們能給予自己,最珍貴、最能帶來自由的禮物。 這聽起來是不是很玄?我們換個方式來理解。想像一下,你的手上緊緊抓著一顆又燙又刺的石頭,這顆石頭叫做「我有權生氣」。每次有人踩到你的底線、辜負你的期望,或是單純做出你不喜歡的事,你就把這顆石頭捏得更緊,然後理直氣壯地說:「你看!是你害我的手這麼痛的!我有權利感到痛苦和憤怒!」 你的確有權利。沒有人能否認這一點。但是,當你緊抓著這顆石頭不放時,真正持續受到傷害的人是誰?是那個早就轉身離開的冒犯者,還是你那雙被燙得通紅、被刺得流血的手? 放棄生氣的權利,就像是主動鬆開手,把那顆燙手山芋給扔了。石頭還在不在?可能還在。冒犯你的人事物還在不在?也可能還在。但你選擇不再讓它持續傷害你。你把保護自己內心平靜的優先級,放在了「證明自己是對的」之上。 這就是關鍵所在。我們常常把「對錯」看得比「幸福」還重要。當我們被冒犯時,內心那個追求公平正義的小法官會立刻跳出來,開始蒐集證據、判定對方有罪,然後覺得自己有絕對的權力去執行「憤怒」這個懲罰。我們沉浸在「我是對的,你是錯的」那種道德優越感裡,覺得自己的怒氣是如此地神聖不可侵犯。 作者在書中用他身為基督徒的視角,提出了一個很深刻的觀點。他說,如果我們相信上帝已經赦免了我們所有的過犯,那麼我們又有什麼資格,緊抓著別人對我們的那些微不足道的「過犯」不放呢?當然,這個觀點帶有宗教色彩,但我們可以把它轉化成一個更普世的哲學思考:如果我們希望自己犯錯時能被原諒、被寬容對待,那我們是否也該用同樣的標準去對待別人? 這裡要釐清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:「原諒」不等於「縱容」,「不生氣」也不等於「沒態度」。作者強調,「無可冒犯」的境界,並不是要你變成一個沒有原則、任人宰割的鄉愿。當你看見真正不公不義的事情,例如虐待、歧視、霸凌,你當然應該挺身而出。但這時候你的出發點,應該是出於「愛」與「慈悲」,是為了保護受害者、導正錯誤,而不是出於個人被冒犯的「恨」與「憤怒」。 這兩者的差別在哪裡?出於憤怒的行動,往往只會帶來更多的對立與傷害。就像在網路上看到不公義的事件,你用惡毒的語言去攻擊加害者,結果可能引發另一場網路霸凌,讓整個討論失焦,最終沒有人得到幫助。但如果你的行動是出於愛與慈悲,你會更冷靜、更有智慧地去思考:「我該怎麼做,才能真正幫助到受害者?我該如何溝通,才能讓犯錯的人意識到問題所在?」你的目標是「解決問題」,而不是「發洩情緒」。 讓我們把場景拉回到日常生活中。你可能會說,那些社會大事離我太遠,我生氣的都是些雞毛蒜皮的鳥事啊!沒錯,而這正是「放棄生氣的權利」這份禮物最實用的地方。 想想看,上次讓你氣到不行的那件事,現在回想起來,還重要嗎?一個月前,因為另一半忘了倒垃圾而引發的冷戰;半年前,因為同事搶了你的功勞而讓你徹夜難眠;一年前,因為朋友的一句無心之言而讓你決定跟他絕交。這些事情,在當下都感覺像是天塌下來一樣嚴重,我們的「生氣權」被無限放大。但事過境遷,它們在我們生命長河中,真的連一絲漣漪都算不上。 我們卻為了這些芝麻小事,付出了大量的時間、心力,甚至犧牲了健康與關係。這筆交易,怎麼想都不划算啊! 作者提供了一個很棒的思考練習。當你下次又感覺到那股熟悉的怒氣即將湧上來時,先停下來,深呼吸,然後問自己一個問題:「這件事,五年後還重要嗎?」 你的另一半忘了結婚紀念日,你很生氣。但五年後,你會記得的是這次爭吵,還是你們一起走過的無數個平凡卻溫馨的日子?你的老闆在會議上否定了你的提案,你覺得很受傷。但五年後,這件事會定義你的職業生涯,還是你從中學到教訓、讓自己變得更強大? 當我們把時間的維度拉長,會發現絕大多數讓我們憤怒的事情,都渺小得可笑。我們之所以緊抓不放,只是因為我們把當下的「自我感受」看得太重了。 放棄生氣的權利,就是承認「我的感受雖然真實,但它不一定是最重要的」。這是一種極高的智慧,也是一種深度的自我慈悲。因為你終於明白,用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,是世界上最愚蠢的行為。 所以,這份禮物不是要你變得軟弱,而是要你變得更強大。因為一個不會輕易被激怒的人,他的內心是穩定的,他的能量是聚焦的。他不會把寶貴的生命浪費在無謂的情緒內耗上,而是會把心力用在真正重要的事情上:創造、學習、去愛、去體驗。 當你真正領悟到這一點,你會發現,世界好像瞬間變得可愛多了。那些曾經能輕易點燃你怒火的人事物,現在在你眼中,可能只會讓你莞爾一笑。你不再是那個隨時準備戰鬥的刺蝟,而是一個內心柔軟、眼神溫柔,同時又充滿力量的人。這,就是「放棄生氣的權利」所能帶給你的,無價的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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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. 驚!原來你不是宇宙的中心
04. 小心!「無可冒犯」不是叫你當濫好人
05. 刻意練習:從「自動反應」到「自主回應」
06. 結語
關於 布蘭特.漢森
布蘭特.漢森(Brant Hansen)是美國知名廣播主持人,主持全美聯播的《布蘭特.漢森秀》,以風格鮮明、觀點犀利深受聽眾喜愛。他同時也是一位作家,其著作《無可冒犯》廣受關注,展現他對信仰、文化以及人生荒謬性的獨特觀察與幽默反思。